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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404/2016-00093主题分类:司法发布机构: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6-11-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11-09

 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概况级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文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管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全县法学教育工作,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进行岗位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五)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

(六)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七)指导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九)接受县人大、政府对部门有关规定、规章的咨询;

(十)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 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考察司法所的领导干部;

(十二)承担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安县司法局部门预算为县本级算,没有下属单位。

部分 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分 文安县司法局2015决算说明

一、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度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48.84万元,本年支出331.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50万元。

二、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48.84万元,本年支出331.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50万元

三、文安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188810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44.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177500元,招待费4000元,培训费7310元,会议费0元。

培训费比去年有所增加。由于定期需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培训。

 

附件: 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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